臺灣再有犯罪立委執行入獄前失蹤 民眾大罵
江連福 圖片來源:臺灣《蘋果日報》
中新網4月28日電 據臺灣《蘋果日報》報道,臺灣繼判刑4年的前“立委”羅福助潛逃后,因賄選被判刑4年半的國民黨前“立委”江連福上周三(18日)也在發監前“人間蒸發”,至今不知去向。對于檢警再次“丟人”,臺灣民眾氣得大罵。
據報道,江連福(54歲)是在2007年爭取臺中“立委”連任選舉期間,拿5萬元(新臺幣,下同)給樁腳買票遭舉發,后來他雖然當選,但被臺中檢方提起當選無效之訴,臺中高分院2009年10月判他當選無效。江的賄選案在一、二審都獲判無罪,但今年2月22日臺“最高法院”判他4年6月定讞,須入監服刑。
然而,江連福隔天就將戶籍遷到彰化市,等到臺中地檢署通知他在上月20日到案入監,他便聲請改由彰化地檢署執行入監,臺中檢方于是在上月底發文囑托彰化地檢署代為執行。
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說,江戶籍雖遷到彰化,但人仍住在臺中市太平區,所以該署本月初除寄發到案執行通知書到江彰化戶籍地,另委托臺中太平警方將執行通知書送到江住處,當時由江本人簽收,彰檢還要求臺中警方監控江行蹤并每天和警方聯系。
黃智勇說,上周三上午臺中警方仍回報“江連福人還在,沒落跑”,不料到上午11時卻沒見江報到,彰檢隨即簽發拘票交臺中警方抓人,但警方也不知人跑到哪去了。有檢察官私下表示,江利用聲請改到彰監服刑,檢方公文往返約1個月時間,藉以脫逃,背后應有高人指點。
據了解,江連福在臺中太平政壇縱橫30年,從政算是一帆風順,一名當地政界人士形容,江的個性強取不認輸,“他是那種想要100分,若只考99分,就會用盡一切辦法拿到那1分的人。”雖然作風有爭議,但江連福在太平市長任內推動的枇杷文化節及統一市招等,也有相當政績,地方大佬說:“如果他能低調沉穩一些,也應是政壇明日之星。”
民眾對政壇重要人物在入監前潛逃,多不感到意外。高雄蔡老師抨擊:放任這種事一而再、再而三發生,最該負責的是當局。女秘書Penny說:“多年來跑了這么多個還不修法,還推說是制度問題,官員都在吃大便嗎?”
臺“行政院發言人”楊永明昨(27日)表示,待“法務部”將相關草案送到“行政院”后會盡快處理。“法務部政務次長”陳守煌說,為防堵要犯脫逃,已擬妥“防逃機制”的修法條文及說明,最快下周一送交“司法院”。依該草案規定,判決定讞后,只要被判刑6個月以上徒刑且應入監者,授權檢察官得徑行拘提執行;另外,一審被判3年以上徒刑的被告得羈押在案。
更多關于 江連福 警方 臺中 執行 檢察官 判刑 戶籍 臺灣 檢方 政壇 的文章
- 女子猛抓男子下體不放 捏碎睪丸致其死亡 2012.04.22
- 皇家企業首席執行官制度與經理職業化 2012.04.21
- 廣州五山發廊女工被殺害 2012.04.20
- 安利副總裁鄭李錦芬:全球百位最具影響力的女性 2012.04.16
- 女乘客出價600元要求的哥手淫給她看 2012.04.05
- 國內
- 國際
- 網評
- 圖片
- 娛樂
- 女性
- 評測